1. 吊裝帶使用時,直接將吊裝帶掛入吊鉤的受力中心位置,不能直接掛在吊鉤鉤尖部位。
2. 兩只吊裝帶使用時,將兩只吊裝帶直接掛入雙鉤內,兩只吊裝帶各掛在雙鉤對稱受力中心位置.。
3. 四只吊裝帶使用時,每兩只吊裝帶直接掛入雙鉤內,注意鉤內兩只吊裝帶不能產生重疊和相互擠壓,四只吊裝帶要對稱于吊鉤受力中心
4. 兩只吊裝帶起吊和四只吊裝帶起吊時,長度誤差在無特殊要求時,其公稱長度允許偏差應不超過吊裝帶標準的規定。
5. 多肢吊裝帶的吊裝夾角及極限工作載荷的計算系數。
6. 吊裝帶還可采用方法進行吊裝。
7. 任何一套吊裝帶在使用前必須先試吊再起吊。選擇吊點應與吊重重心在同一條鉛垂線上。
8. 吊裝帶及吊裝帶兩端環套及金屬配件必須有足夠的曲率半徑。
9. 使用過程中,禁止吊裝帶打結或用打結的方法來連接,應采用專用連接件連接吊裝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