吊裝帶應包括如下標識:
a)垂直提升時的極限工作載荷;
b)吊裝帶的材料,如聚酯、聚酰胺和聚丙烯;
c)端配件等級;
d)名義長度,單位:m;
e)制造商名稱、標志、商標或其它明確的標識;
f)可查詢記錄(編碼、條形碼);
g)執行的標準號。
1. A、B、C以及Cr類吊裝帶的標識
2. 應在耐用的標簽上(標簽直接固定在吊裝帶上)清晰***地標示出7.1中規定的信息。標簽字體的高度應不小于1.5mm。應將標簽的一部分縫入織帶中,該部分也應當標識1項中規定的內容以備參考。標準標簽應給出了不同類型吊裝帶標簽的固定方式。
3. 織帶的材料應通過標簽的顏色進行標識,以下為吊裝帶材料及對應的標簽顏色:
—— 聚酰胺:綠色;
—— 聚 酯:藍色;
—— 聚丙烯:棕色。